2013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万元

24.02.2014  21:29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家统计局24日发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1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这是中国首次发布涵盖城乡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萍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数据是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对全国16万户居民家庭的直接调查得出的。

  王萍萍分析称,2013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企业薪酬继续上升,就业人数稳定增加,当年,27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二是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行业地区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600多万户小微企业,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收入。

  三是受居民出租房屋面积增加、租金上涨影响,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

  四是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力度,包括养老金在内的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

  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原因包括:农民工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较快增长,以及租金、红利及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等快速增长,财产性收入继续增加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综合反映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后,居民收入“跑输”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情况不再。去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GDP增长7.7%。从数据上看,居民收入增长略高于GDP增长。

  王萍萍指出,比较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是否同步,需要在同范围、同口径、同方法下进行,即人均数与人均数比、全体数与全体数比、实际增速与实际增速比。

  在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因素后,中国人均GDP实际增长7.1%,与之对应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即使增长稍慢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增幅,王萍萍称,与人均GDP7.1%的增幅也是基本相当的。(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