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人保厅部署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

20.01.2014  20:03

  近日,省教育厅、省人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  切实做好2014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省教育厅、人保厅就2014年教师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将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纳入全省公开招聘范围,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笔试之后分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二是允许艰苦边远贫困农村地区从“稳定教师、留住人才”实际出发,适当招聘当地户籍人员,但要在岗位条件中明确五年以上服务期,确保农村教师“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三是对9月开学后可能出现的村小、教学点教师岗位缺额缺岗情况,将面向当年参加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争取为农村基层学校招满教师。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于2014年3月中旬前上报招聘计划,初定3月底发布招聘公告,5月上旬组织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