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和扩大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促进居民消费,保障市场供应,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城乡居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当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影响市场稳定和制约扩大消费的不确定因素。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稳市场、保供应、扩消费等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围绕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节日消费,强化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市场稳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一线开展调研,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准确把握消费特点和发展趋势,切实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保供预案,保障市场供应
针对当前市场形势,进一步健全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预案,完善应对措施和分类应急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根据“两节”消费特点和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组织适销对路商品,拓宽销售渠道,线上线下共同发力,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积极培育新型市场调控主体,引导中介组织、大型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在稳定市场供应、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加强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必要时采取投放储备商品等措施,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三、落实促进政策,着力扩大消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内贸流通体系,努力构建扩大消费长效机制。结合“两节”消费特点,抓住传统消费旺季的有利时机,支持和指导大型流通企业和行业组织搭建各类消费促进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
四、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
2015年9月27日至10月7日,启动36个大中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所涉及的南昌市24家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城乡市场监测平台生活必需品版块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流通企业监测系统中所有零售、餐饮样本企业于10月7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板块报送10月1日至6日销售数据。要认真指导督促相关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须知好市场分析和信息报送,并于10月7日上午10点前将本地区 “十一”黄金周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消费热点、存在问题等综合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用电子版或传真方式报送我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黎勤,电话:0791-8624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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