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年:为撤销县级政府驻省办叫好

18.03.2015  13:50

  

  继5年前清理规范驻京办后,国办昨天再次“出手”,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在中国政府网发布,意见指出,一些驻省办公务接待铺张浪费,引发关注。意见明确,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3月17日 京华时报)

  该意见一出,一片叫好声,亮点之处:

  首先,监督方式多样化,监督呈现透明化。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地政府应加大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并公开举报电话、投诉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巡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让监督方式多样化,监督呈现透明化,“换汤不换药”“躲猫猫”现象已无处栖身。

  其次,提出限时要求,加快清理步伐。而该意见则提出了明确的限时要求: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清理规范情况,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对清理规范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这种限时要求,更是明确完成清理工作的时限性,是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完成的一支“催化剂”。

  再则,驻外省办同城保留一个机构,反腐工作不会矫枉过正。对于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意见要求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此外,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保留。哪些该留,哪些该撤,该意见有明确规定,不会因反腐出现一片倒的矫枉过正情况。

  随着反腐倡廉力度加大,此意见一出台,让我们看到,反腐倡廉已开始接地气,不走形式,不喊口号,是一步步做实。如利剑出鞘,削除一切可能已经“腐败”的枝叶,根治久不能愈的腐败重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