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9.08.2015  13:27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章娜、实习生刘永强、余丹报道:8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其中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

  据介绍,不设上线是为鼓励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全省各类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协商确定2015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

  根据规定,国有企业应通过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15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较好、有支付能力且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一般可以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以上核定工资增长幅度。

  非国有企业应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15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好转、连续两年未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可以补偿性的、较多的增加职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