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登登:7年债半日还 让人欣慰让人忧

04.06.2015  17:16

      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7年前参与原高耀乡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催要工程款7年未果,5月27日《华商报》报道后,当日上午,高耀镇政府联系他就还清了欠款。姜月明说,欠款数额虽然不大,但7年时间了,现在镇政府能将欠款还给他,也算是了结了自己一块心病。(华商报 6月4日)

      近年来,新闻媒体在帮助普通百姓维权的过程中似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如同一剂“灵丹妙药”能让很多常年不治的“顽疾”在短时间内“药到病除”。此次,村民姜月明7年的“心病”也在媒体报道之后被“治愈”,这样的结果让我们欣慰也让我们忧愁。

      欣慰的是村民讨了7年的工程款终于拿到了;欣慰的是高耀镇政府在媒体曝光之后能够及时想办法偿还欠款。一方面,镇政府相关领导干部能在半天内凑齐工程款,主动联系姜月明,一次性还清了2.4万余元工程款的做法充分体现了镇政府以及相关干部直面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决心。另一方面,镇政府通过从经费中挤,向干部借等多种办法迅速筹集到2.4万元偿还给姜月明也体现了镇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具有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能力角度出发,高耀镇政府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7年未偿还的欠款在媒体曝光后半天内就到手这样的情况也让我们忧虑。首先,半天就能解决的问题却拖了7年,到底是高耀镇政府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苦衷”还是故意不想还钱而唱的“拖字诀”这些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毫无疑问的是高耀镇政府在村民姜月明心中的形象一定“大打折扣”。其次,俗话说“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汤”,通过这次报道,不仅高耀镇政府的形象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政府部门”这个整体的公信力也会受到“牵连”。

      政府部门欠债不还的事情屡见不鲜,在每一次媒体帮忙讨债的事件之后,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有更多的反思,“欠债还钱”从来就是天经地义之事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政府部门,无一例外。个别政府部门“欠债不还”的行为不仅会损坏自身名义,甚至会让“政府部门”这个整体的公信力受到冲击。个体组成整体,只有每个“政府部门”都做好才能维护好“政府部门”整体的形象,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