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9.12.2016  20:39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让全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元旦春节,根据总局和省食安办有关文件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强化“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要以节日消费集中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场所,以餐饮单位、超市、食品店等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除患大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要立即依法进行处置。要在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两节”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两节”期间企业生产特点,对辖区内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重点要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以及机场、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内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抗菌药物和“两节”期间易耗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监管工作,及时消除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检查和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要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科学饮食用药。


      通知重申,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和干部队伍“两个安全”。(综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