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1.03.2016  18:55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日前,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此次,公司6位领导26位中层干部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1份。(周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