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5.01.2017  22:11
 

 

近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省直机关工委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11—2015年 “六五”普法期间,省直机关工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江西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定,周密部署省直机关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省直机关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为实现社会法治化管理起到了引领、示范和促进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所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地促进了新常态下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工作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