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档案局召开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

16.03.2015  20:38
  

3月13日,2015年宜春市档案工作会议在市档案馆举行,市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南文、苗栋强,副调研员李军、李辉耀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档案局局长和业务股长,市直部门专业档案馆馆长、市“三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市直单位档案业务协作组组长和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共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和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档案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高安市、宜丰县、万载县档案局和市地税局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小梅作工作报告。

卢小梅指出,2014年,全市档案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多方争取各级领导重视支持,档案事业发展条件有了新改善;二是积极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经科领域档案工作有了新发展;三是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档案基础管理工作有了新进步;四是全面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档案工作社会影响有了新扩展;五是深入开展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她强调,2015年全市档案部门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出台为契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档案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6?9”国际档案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为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争取更好的保障支持条件。要重点抓好“县县新馆”、“馆藏翻番”、“数字档案馆(室)”工程建设,确保“三大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要坚持依法治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第9号和第10号令,切实加强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档案收集、保管、利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要积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民生工作、经济社会建设,更好地彰显档案工作的价值。要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以推进档案馆(室)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引领带动全市档案工作水平在新常态下进一步提升。

 

宜春市档案局 甘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