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06.11.2013  16:04

(2011年1月27日)

  2010年,面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农产品市场异常波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十分复杂的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农业农村发展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粮食生产获得好收成,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管理好通胀预期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影响“三农”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不可低估,水利设施薄弱、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突出软肋,促进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仍然是新农村建设中最为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奋力夺取“三农”工作新胜利。

  2011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的总体要求,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构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力争全省粮食总产达到400亿斤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一、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加快农业发展的基础

  1.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

  2.全力以赴抓好灾后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活动。抓紧做好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全面完成决口圩堤复堤堵口、出险水库和圩堤除险加固,以及毁坏渠道、陂坝和排灌泵站恢复修复任务,加快实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确保安全度汛。完成新列入国家规划的666座(一)型病险水库中200座水库除险加固和6000座小(二)型病险水库应急除险任务。加快重点工程应急加固整治,抓紧实施唱凯堤、江新洲大堤等9座重点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推进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建设。启动新增24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3.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确保围堰安全度汛。基本建成山口岩水利枢纽、伦潭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做好白梅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廖坊灌区二期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做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力争鄱阳湖水利枢纽获得国家审批立项。

  4.切实加强农田灌溉“润田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完成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新建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一步提高农田防汛抗旱排涝标准。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支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着力提升建设水平,提升水利保灌顺排能力。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8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2万亩。

  5.着力抓好重点堤防应急防渗处理。进一步加大河湖圩堤的加固力度,特别是对洪水考验暴露出来的泡泉、散浸险情严重的堤段,力争完成应急防渗处理工程。对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景德镇市城市防洪工程等尚未全面完成除险加固的重点圩堤进行除险加固,完成堤段的防洪封闭圈建设。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6.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认真贯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加大财政贴息政策力度,继续探索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及担保等办法,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格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生猪、奶业、油料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坚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积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认真执行国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粮食生产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指标,对面积稳中有增、总产明显增加的产粮大县给予总量补助和增量奖励,对总产增幅较大的非主产县给予奖励。

  7.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实施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能力建设工程,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狠抓水稻“单改双”,提高复种指数。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大整县、整乡推进力度,主攻水稻单产,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积极发展种粮大户,扶持粮食规模化种植。充分利用冬闲田、坡地荒地等,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适度发展豆类、玉米等旱粮作物。

  8.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强化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升级。大力推进百万亩高标准蔬菜园、百万亩标准化生态果园、百万亩标准化江西绿茶园建设,加快发展油茶、毛竹、雷竹等短平快产业,杨树、泡桐等速生丰产林基地,花卉苗木等特色园艺产业。在巩固和提高生猪产业发展水平的同时,突出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显著的水禽产业和草食家畜等节粮型畜牧业。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建立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体系。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大现代农业标准化池塘改造建设项目的规模,推广种草养鱼养蟹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水库水面养殖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努力提升“一村一品”发展水平。着力抓好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和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的样板区和辐射带动区。加快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

  9.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完成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用地计划管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防止和纠正违反农民意愿、借各种名义侵占农民利益、乱占农业用地现象。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土地复垦开发12万亩,力争新增耕地10万亩。按政策要求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60万亩,新增耕地1.8万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项目向粮食主产县倾斜,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业示范项目区倾斜,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0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

  10.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推进以省农科院为主体的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整合全省农业科技资源,开展现代农业发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建设好省农科院共青城科研创新基地。加大种业研发投入,着力加强生物育种产业自主创新。加快农机科技研发,积极推进农机工业发展。推进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着力提升水稻机插秧水平。加强水稻良种推介、水稻防旱衰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测报与统防统治技术服务。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免疫、消毒、监测、检疫和预警,全面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建立健全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开展先进适用的水利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转化。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将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为重点,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三、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力提升生态建设和保护能力

  11.继续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进一步创新绿化理念,着力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水平,年内新增造林绿化面积300万亩。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及连接线通道绿化提升工作,加快构建以高速公路绿化为主体,国省道、铁路和县乡村公路绿化为补充的通道绿化体系。大力开展森林街道、森林社区、森林园区、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森林10项创建活动,推动造林绿化由山区绿化向城乡绿化一体化转变。

  12.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以保护绿水青山品牌为目标,建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征占用地林定额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林地和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强化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等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期间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维护林区稳定。切实做好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全省林地地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制度,加强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切实减少森林火灾,坚决避免重特大火灾。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规,严防大面积发生林业生物灾害。加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

  13.加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推进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争取用3年时间对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治理和改造,减少面源污染。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确保完成3万个自然村、500个农村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启动农村水环境整治,抓好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条河流源头治理,通过封禁治理和种植水保林草等有效措施,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林业血防林、湿地保护等林业生态保护工程。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确保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万亩。抓好赣江中下游重点河流及鄱阳湖采砂管理,严格依法实施监管,进一步减少砂石资源开采总量,维护防洪安全,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14.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构建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快山洪地质灾害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编制以设区市为单位的重点隐患点的防治规划和治理方案,落实应急防灾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大力实施避灾避让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科学实施地质、气象灾害隐患点群众整体搬迁工作。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天气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县、乡(镇)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和抢险队伍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监测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四、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15.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做强做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突出创品牌、上规模、深加工、建基地、带农户,有效整合农业产业化资金,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引进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切实增强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力争规模以上加工型企业达到28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80家、超50亿元的6家、超百亿元的2家。积极发展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和“农超对接”,直接带动非社员100万农户以上,力争社员户均增收3000元,非社员农户均增收1000元。

  1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力度,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加强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登记体系,力争全省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300个、绿色(有机)食品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0个。

  17.着力搞活农产品流通。强化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骨干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农贸市场档次和功能。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储备吞吐调节,确保市场供应。完善重要农副产品市场和价格调控预案,稳定农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农超对接”,打造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的物流配送平台。加快江西农产品宣传推介和销售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设立销售窗口。举办第二届中国·江西农业博览会和第七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在香港及周边国家举办农业推介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继续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建立健全农产品出口协调服务机制,努力促进农产品出口平稳增长。

  18.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标准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力争农家店覆盖全省96%的乡镇、85%的行政村。适应城镇化的发展需求和城镇居民的消费升级,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级店改造成为集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商贸中心。着力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通、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加快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四大网络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物流中心、专业市场、流通网点。提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服务水平,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和兑付补贴的行为。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民群众家电消费的后顾之忧。

  五、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

  19.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目标,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稳步扩大培训范围和增加培训数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围绕涉农重大工程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会事业管理、农业产业化、地方特色农业职业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力争培训12万人。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和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问题。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有序流动,维护和保障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落户。

  20.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推动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全省全覆盖。落实好农村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优抚政策,逐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鼓励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养老等社会保险。大力加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农村老年人福利政策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贫困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21.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解决2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实施危桥改造、公路安保等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继续抓好改渡建桥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发展,新建一批农村客运站和农村客运候车亭。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新型农村电网,建成一批电气化县、乡(镇)、村。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加快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建设。继续推进“村邮站”建设,大力推动农村邮政物流服务发展。加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示范镇建设,提高村镇规划和建设水平。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启动国有农场危房改造工程。

  2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继续采取省、市、县三级共建方式,选择8000个自然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着力加快“一村一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力争60%以上的新农村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使点上农民增收位于全省前列。加大村镇整治建设力度,在抓好30-50户基础村整治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整治建设的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积极探索镇村融合建社区、联村整片建社区,完善社区功能,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管理新机制。

  23.加大扶贫和移民工作力度。制定未来10年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办法,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提高扶贫标准,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定新一轮扶贫工作重点县,加强老区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实施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推进,完成扶贫移民搬迁安置5万人,落实“雨露计划”培训3.3万人。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严格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确保移民和谐稳定。加大贫困地区和移民安置区主导产业扶持力度,加强科技扶贫,促进扶贫和移民工作转型发展。全面推进新一轮定点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和移民事业发展。

  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4.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强化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标准,拓宽征地安置责任,加快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各类金融机构要自觉履行支持“三农”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加快做实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鼓励大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农村金融业务。引导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文明信用农户创建向信用联组、信用社区深入拓展,探索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和融资推介活动。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和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水稻、棉花、油料作物、奶牛、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推进柑橘、育肥猪保险试点,积累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农机具保险等其他政策性保险。

  26.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工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在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把农垦、粮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确保体制改革一步到位,内部机制逐步完善。要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行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行属地管理。切实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27.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创新乡镇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落实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加财政投入,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奖补办法。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精心实施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深化水价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着力抓好南昌市、新余市和共青城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试点。深入推进鄱阳湖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七、加强农村社会建设,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局面

  28.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努力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专项工程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认真办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覆盖乡镇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继续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条件。扎实推进文明村镇、文明户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实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体育项目和活动。

  29.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抓好“一升三降”,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生殖健康进农家活动,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努力营造关爱女孩、鼓励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30.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规范农村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建立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1.加强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发展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村级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搞好法律服务,增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法治观念,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健全农村应急反应机制。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2.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科学谋划2011年和“十二五”农业农村工作,注意克服在农业连年丰收后松劲麻痹的思想,注意防止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忽视农业的倾向,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县(市、区)、乡镇党委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涉农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并注重农村工作与城市工作的有机衔接、互促共进。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在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要给予表彰。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研判农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农村社情民意,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提供科学依据。

  3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来抓,以“三级联创”、“三培两带两服务”、公开承诺、一线服务、设岗定责等为载体,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组织实施好乡镇党委换届和新一轮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工作,加大“新农村先锋党组织”创建力度,抓好农村“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纠纷突出村、村务管理薄弱村”整顿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和保障激励机制建设。

  34.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管理考核、后备培养等工作机制,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渠道,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力度,积极选派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到村任职,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大规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提高他们组织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