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02.04.2014  11:02

   

  赣商务办运字〔2014〕41号

  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4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2014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抓住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重要机遇,着力建设市场、开拓市场、保障市场和规范市场,充分发挥扩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保障供应对改善民生的支撑作用、改革创新对商贸发展的引领作用,规范秩序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实现全省商贸流通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60亿元,同比增长13.5%;主要商品市场运行基本平稳。

  一、抓实消费促进工作

  1.落实扩大消费政策。协调落实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省在引导消费热点、促进信用消费和网络消费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扩大消费政策的贯彻落实。

  2.搭建促进消费平台。精心打造江西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等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搭建促进商业、旅游、文化等融合消费的平台。指导各设区市加快打造都市消费集聚区,引进国内外名牌商品开设分销中心、实体直营店,推动工厂店、奥特莱斯等新型业态发展。指导协会和企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3.加强消费信息引导。完善重要商品预测预警系统及“商务预报”三级信息平台,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市场供求、价格等走势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和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及价格信息,引导消费。

  4.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抓紧组织制定全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南昌华南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共青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江西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建设,指导新干特色产业(箱包)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南康特色产业(家居)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分宜县双林镇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引导批发、零售企业加快发展网络销售,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商总部或区域总部入驻我省。围绕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着力推进“十百千万电商人才工程”建设。

  5.促进品牌绿色消费。围绕扩大品牌消费,积极打造品牌营销、品牌推介、品牌保护、品牌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大老字号的促进和保护,开展  “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鼓励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形式,快速发展连锁经营。

  6.扩大居民服务消费。积极实施家庭服务业示范工程,增强我省家庭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展赣菜推广工程,通过举办美食节、赣菜走出去、扶持品牌企业等活动扩大赣菜影响力。着力开展生活服务业惠民工程,通过组织各种活动繁荣市场、扩大消费。

  7.促进会展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会展业提升工程,力争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整合展会资源,形成我省省、市、县三级重点展会,进一步优化展会结构。

  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8. 推进商品市场发展升级。推进一批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产业专业市场的建设升级,重点培育5个年交易额超50亿元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打造1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交易市场。

  9. 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培育一批面向农村市场的大型流通企业,大力开展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直营连锁店建设,实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省乡镇全覆盖,鼓励探索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

  10. 加速城市商业提档升级。实施城市商业提升工程,坚持示范引导,建设培育10个左右集购物、休闲、餐饮等商贸服务于一体、在全省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商贸示范综合体,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积极推动社区便利店建设,促进城市商业业态升级。抓好2014年江西省特色商业街的认定工作,并推动全省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商业街申报国家级著名(特色)商业街。

  11.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培育一批产地集配、冷藏储运、连锁经营等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推进全省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构建畅通高效的赣南脐橙、南丰蜜桔现代流通营销网络。

  12.开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实施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建设一批城市社区便民菜店和蔬菜直销店,建设培育20个标准化示范菜市场,推进便民服务升级。

  13.加强中小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现有5个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企业融资、舆论宣传等服务。

  14.开展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并力争纳入全国试点。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15.推动商贸物流发展。出台促进我省商贸物流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为抓手,探索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在省级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建设配送平台、末端网点、绿色配送车队,推动我省在快速消费品、快递等领域实现共同配送。

  16.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现代营销方式。以绿色回收“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场、进园区、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加快建设绿色回收体系。开发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备案信息系统。做好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在“百城千店”示范企业基础上,创建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包装物和废弃物回收的三位一体的“绿色商场”。

  三、大力开拓省产品市场

  17.继续组织开展江西商品全国行活动。组织省内名特优重点企业赴北京、广东、浙江等地举办“江西商品全国行”活动。

  18.继续组织实施拓展省外销售市场工程。抓好江西名优商品北京展销中心的营运工作,加快在南昌华南城筹建“江西省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省内重点品牌企业在全国开设一批专卖店、销售专区和专柜。鼓励和支持省外赣商企业建设江西特产经营网点。

  19.指导商贸企业增加对省产品的采购。加大省产品的产销对接。引进国内外企业在赣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和供应基地。指导省内大中型商贸零售企业开设和扩大省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举办江西品牌产品整体宣传推介活动,培育江西品牌商品消费热点。

  四、加强市场监测调控

  20.完善市场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监测样本结构,不断提升样本代表性,重点增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餐饮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和信息泵报送企业等为监测样本企业,确保2014年我省重点流通监测样本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2%以上。坚持和完善市场监测信息报送、审核和工作考核制度。加强监测业务培训,完善队伍管理机制。

  21.推进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省级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平台,完善省、市、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健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场供应情况的综合调度和信息沟通,做到反映及时、应对有效。

  22.建立和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力争建立省级猪肉储备制度,全面落实各设区市猪肉储备计划,加强中央储备肉、储备糖的监管工作。探索在应急商品货源企业实行商业代储办法,健全应急商品数据库和调控骨干企业队伍。

  23.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投放供应网络,建立和落实重要应急商品投放网点,制订应急商品投放供应预案。

  五、规范市场秩序监管

  24.推进商务综合执法 全面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力争2014年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全覆盖,拓展执法领域,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25.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牵头抓好清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整顿和规范电视购物行为。抓好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有效治理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继续抓好发卡企业的备案,落实三项制度。

  26.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和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7.规范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加强酒类流通、汽车流通、药品流通、茧丝绸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成品油市场、拍卖、典当、融资租赁、商业特许经营、直销、旧货流通、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行业的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推进相关立法、标准制订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水平。牵头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和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职能移交。抓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

  六、夯实商贸工作基础

  28.加强商贸工作宣传。加大商贸流通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增加主流媒体对商贸流通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做好商贸流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上下工作联系和沟通,确保全省商贸流通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29.加强商贸统计工作。各地要联合统计部门,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商贸流通企业全部纳入限上统计范围。加大消费统计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限上企业特别是外来商业企业、餐饮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做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统计上报工作,扩大我省限上企业销售额比重。全面执行《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做好2013年度商贸流通典型企业的数据报送、汇总推算以及行业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完善典型企业国家库和地方企业库建设。开发我省商贸流通业统计信息系统。制定商贸流通业统计考核办法。

  30.加强商贸流通知识学习。开展商贸流通业务培训,加强商贸流通发展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及时解决制约商贸流通发展的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各级商务干部做好商贸流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1.严格管理使用商贸流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监管和验收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发挥项目资金作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