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25.03.2015  13:57

 


 


 


 


赣商务运函〔2015〕33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2月26日


 


 


 


 


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之年,是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的深入推进之年,做好全省商贸流通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作用,以创新思路、务实举措,全面实施商贸流通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升级,着力建设商贸繁荣的江西。


2015年全省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是: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70亿元,同比增长12.5%左右;主要商品市场运行基本平稳、有序、安全。


一、积极培育消费增长点,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


1. 切实抓好消费促进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等新出台的促消费文件精神。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扩大消费政策的贯彻落实。精心打造江西金秋购物消费促进月等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加快各设区市在中心城区打造都市消费集聚区。


2. 加速发展电子商务。 大力培育电子商务特色和优势,积极引导我省优势产业建设网上产业带,努力培育网上瓷都、旅游、赣南脐橙、金溪香料等特色平台,加快推进铜产业、钢铁、稀土、钨、粮食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建设。大力组织电子商务专题招商,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南昌、赣州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进贤县等7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支持18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3个示范企业和6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加快发展。组织举办农产品电子商务对接活动,着力抓好电商人才培育,开展十佳电商县、十大电商领军人物和十大重点电商企业评选。


3.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编制《全省物流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培育50个物流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区),重点打造20个物流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区)。建立集聚区推进机制,完善物流统计制度。认定第三批全省商贸物流重点园区(中心)和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进一步推进赣州市省级城市配送试点,争取南昌市成为全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推进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物流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开展现代物流区域合作,招引知名物流企业来赣投资兴业。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


4. 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重点抓好养老服务产业基金试点,扶持我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养老服务产业的消费。


5.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引导省内流通企业走出去,组织赴境外参加展会和出国洽谈对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境外投资和营销网络布局步伐。在国际市场上进口国内市场需求的商品,丰富商品市场,满足国民多层次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消费品供应商来赣开设分销总部、实体品牌直营店,推动工厂店、奥特莱斯、折扣店等新型业态发展。支持省内商贸流通企业利用各种方式跨境采购,引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设立进口商品专区(柜)。


6. 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 。研究出台促进批发零售业转型发展措施,培育一批业态模式新的连锁企业。对认定的50条特色商业街进行重点培育,引导改造提升1-2条特色商业街,并积极申报国家级特色商业街。建立全省特色商业街信息库和经营统计制度。编制《江西省“老字号”名录》,加大对“老字号”的保护、促进和宣传,对“老字号”实现信息化管理,适时开展第二批江西“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完善全省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抓好江西省地方标准“月嫂”等规范的实施,继续开展行业示范单位、金牌服务员等创先争优评选活动。抓好养老服务产业基金试点,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7. 推进商贸流通业重大项目建设。 积极开展商贸流通及服务业招商引资,编制全省商贸流通及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册,组织赴沿海省市开展现代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辐射带动较强、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加大力度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迅速做大全省商贸流通及服务业总量。


二、构建城乡流通新体系,推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8. 加快城市商业发展。 引导各地合理建设城市商贸示范综合体,打造城市商贸集聚区。加大商业地产招商力度,帮助商贸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和商品、服务品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社区超市、餐饮店、便利店、蔬菜店、家政服务等商业网点,创建一批省级商业示范社区。推动出台《江西省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继续实施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引导和推进县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加快对公益性流通设施和网点的建设改造和政府回购回租。


9 . 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重点培育10个省级重点市场。推动市场升级和信息化改造,提升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竞争力。依托我省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推进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开展绿色市场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现有商品交易市场创新和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流通信息化,促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融合发展。


10. 加快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省、市二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非试点城市开展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性,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培育创新型流通主体。


11.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经营。开展绿色回收工程,突出支持公益性回收活动,完成全省首个废弃节能灯回收网络和处置基地项目建设。推动上饶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加快建设。


三、推动江西商品走出去,努力扩大省外市场份额


12. 组织开展省产品推介活动。 组织省内名特优企业赴广东、西安等地举办省产品推介活动。推动每个设区市在省外至少举办1次具有当地特色的产品推介、展销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组织10家以上的当地重点企业到省外推介销售省产品。推进我省与长三角省市建立市场体系一体化合作关系,促进商贸流通率先融入长三角。


13. 继续实施拓展省外销售市场工程 。加强北京江西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和南昌华南城江西特色商品展销交易中心建设。引进国内外企业在赣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和供应基地。指导省内大中型商贸零售企业开设和扩大省产品销售专区、专柜。


14. 加强江西好产品品牌宣传。 在省内外媒体广泛宣传江西好产品,在全国大型综合展会中设立江西品牌展区,举办江西品牌产品整体宣传推介活动,扩大江西商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5. 大力推动赣菜推广工程 组织省内重点赣菜企业走出去,大力宣传20道精品赣菜,打响赣菜品牌。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美食之街、美食之乡的评选工作。组织举办好中国赣菜文化美食节,指导南昌市承办好中国辣文化美食节。组织实施赣菜标准化工程,提升我省餐饮行业管理水平。


四、探索市场保供新举措,提升市场运行调控水平


16. 加强市场监测预测预警。 优化样本企业结构,加强信息泵安排,加快市场监测成果转化,加强运行分析和调查研究。完善四级商务预报平台体系,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健全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完善队伍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


17. 推进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 。组织修订省、市、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督促各设区市、县(市、区)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队伍和应急企业建设,着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网络。


18. 建立和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建立省级猪肉、食糖储备或调用补偿制度。督促设区市落实猪肉储备计划,初步建立设区市城区蔬菜储备制度。研究在应急商品货源企业实行商业代储的操作办法。


19. 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 。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投放供应网络,建立重要应急商品投放网点名单,制订应急商品投放供应预案。加强对中央在赣储备猪肉、食糖的监管工作。


五、推进市场监管常态化,规范市场流通经济秩序


20. 扎实推进商务综合执法 。进一步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继续实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21. 加大规范市场秩序力度。 抓好清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组织开展无店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抓好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治理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制定《江西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展加油站“四项规范”建设验收,修订完善《江西省成品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2. 扎实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南昌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批发市场电子结算应用,强化机制保障巩固南昌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开展九江市肉类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加快我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23. 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 制定我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改革方案。完善省商务系统征信体系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及应用。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启动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建设。引导内贸流通企业利用内资信用保险扩大信用消费规模,逐步扩大商业保理试点范围、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24. 加强商贸流通特殊行业管理。 加强酒类流通、汽车流通、药品流通、茧丝绸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拍卖、典当、融资租赁、商业特许经营、直销、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行业的监管。


25. 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做好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制度。


六、加强自身建设上台阶,着力夯实商贸基础工作


26. 加强内贸流通规划工作。 启动“十二五”内贸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和“十三五”内贸流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井冈山市、共青城市和15个以上县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任务。推进内贸流通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研究。加强规划的管理和实施。


27. 重视商贸流通工作宣传。 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增加主流媒体对商贸流通工作的宣传报道。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全省商贸流通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28. 推进商贸流通数据建设。 加强商贸流通数据统计、数据整合和数据测算工作,加强商务指标对经济发展贡献度的科学测算。研究开发全省商贸流通业统计信息平台,调整和完善商贸业统计典型企业。


29.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重视对商贸流通发展理论和政策的研究,牢牢把握商贸流通发展的重点问题,及时解决制约商贸流通发展的难点问题,提高各级商务干部做好商贸流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0. 严格专项资金管理。 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监管和验收工作,加强商贸流通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认真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重点对项目在决策、进度、效果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印发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