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就业处处长朱小清解读2016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

01.06.2017  21:09
 

   

  2016年江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2016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13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速与上年持平,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0%。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868元,同比名义增长10.6%,增速比上年加快0.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我省平均工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一、工资增长主要受两大因素影响

 

  1、经济较快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364.4亿元,比上年增长9.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企业盈利能力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1.9%,同比大幅提高9.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利润增长32.7%,同比加快27.7个百分点。全省经济稳定较快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较充分的就业机会,为就业人员增加工资收入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工资政策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在2015年10月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和四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增长了10.1%、10.0%、10.7%以及11.3%。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增资划定了最低红线,这一标准在2016年全面落实到位,拉动了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2016年全省各地陆续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加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稳步推进,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二、工资水平变化呈现五大特点

 

  1、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6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加5204元,同比增长10.2%,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3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加3539元,同比增长10.6%,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4个百分点。

 

  2、各行业年平均工资实现全面增长

 

  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的十九个行业门类的年平均工资都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有十一个行业的工资增幅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增速列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分别增长18.5%、18.3%、15.0%。

 

  3、经济结构调整对相关行业工资增长产生明显影响

 

  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我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对相关行业工资增长产生了明显影响。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企业效益不断改善,工资增长情况有所好转。采矿业的平均工资由上年下降4.3%转为增长4.3%,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由上年下降4.9%转为增长3.1%。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一些新材料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行业平均工资增长明显高于全部行业的平均增幅。其中,化学纤维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平均工资分别比上年增长31.0%、20.6%、12.2%和11.4%,增幅分别扩大33.0、17.3、1.5和3.0个百分点。

 

  4、行业间工资水平差异依然显著

 

  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83974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4844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1535元,这三个行业的工资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0倍、1.33倍和1.27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农林牧渔业35473元,住宿餐饮业3588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849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3.2%、63.9%和76.3%。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37。

 

  5、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与非私营单位仍有较大差距

 

  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868元,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65.7%,二者之间的工资差距由上年的17603元扩大为192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