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残疾人游泳项目运动员试训的通知
九江市残联、新余市残联、宜春市残联、上饶市残联、抚州市残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残奥运动持续健康发展,选拔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后备人才,备战全国第十届残运会,经研究,将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残疾人游泳项目运动员试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训时间
第一期 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第二期 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报到时间:7月17日上午12:00前。
7月24日上午12:00前。
二、地点
江西省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中心。
三、参训人员
(一)第一期试训人员名单(10人)
宜春:周晨丰、姚思语(奉新县)
郭海洋(万载县)、黄慧君(上高县)、胡伟(高安县)
抚州:吴奇康(临川区)、邹怡宁(南丰县)、
新余:陈文强(分宜县)、钟潘(分宜县)、简启河(渝水区)
(二)第二期试训人员名单(10人)
九江:王钟(武宁县)、钟兆祥(武宁县)、文成(武宁县)、卢江斌(修水县)、江凯(都昌县)、 曹红培(湖口县)、
宜春:李振宇(袁州区)、黄思琪(樟树市)、毛孟婷(高安县)、
上饶:金博文(弋阳县)
四、经费
试训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由省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承担。
五、有关要求
1.各地残联需通知参加试训的运动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集训人员不能按期报到,有关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江西省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以后训练和参赛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2.参加试训运动员需自带装备(泳镜、泳帽、泳衣裤)。
3.参加试训运动员要求无任何传染疾病,心肺功能疾病,癫痫等,报到前要做好体检,项目为:肝功能两对半,心电图,血常规(报到时出示体检报告)。
六、联系方式
江西省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谈宇星
联系电话:0791—83867665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