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公布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
2日记者获悉,2014年,省民政厅将围绕深化改革和真情服务两大主题,健全托底性民生保障体系、推进优抚安置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民政能力建设。
社会救助◎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全覆盖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未纳入专项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通过“病种+费用”的救助模式,将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全覆盖。同时,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力争降低城镇贫困患者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
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络即时结算服务,提高医疗救助时效。将临时救助制度提升为“特别救助”制度,着力保障遭遇突发性、急难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体制改革◎试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今年,我省将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出台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取消四类社会组织登记的前置审批,有序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和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审批。
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一业多会”试点。改革社区社会组织分级备案制度。
今年,我省将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推广社区院落自治、楼院自治做法和经验,推动城市居民自治深入开展。
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活动,切实改善社区建设工作条件和服务环境,力争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深化村(居)务公开制度,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事务◎修订《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今年,我省将推进《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同时,加快推进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完善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等优惠政策,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会议,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建设。依托院校和示范性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实训、培训基地,严格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推进民政精神卫生机构建设。
制定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等设施建设,遏制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加大生态节地葬法奖补力度,扩大基本殡葬服务惠民范围和项目,落实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和殡葬服务系列标准。
打造1小时救助圈
今年,我省将加快县级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完善四级网络救助体系,打造1小时救助圈。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开展收养家庭评估试点,全面完成收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
继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开展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全面推广婚礼式免费颁证服务。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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