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盲评情况的通报

02.03.2016  11:26

赣安监管(办)字〔2016〕1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盲评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价能力和水平,2015年11月-2016年1月,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盲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盲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计18家,其中已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的1家、乙级资质的16家、丙级资质的1家。12家机构按要求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各1份。因业务量限制,3家机构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报告2份,3家机构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份。聘请7名职业卫生专家按统一的评分标准对报告进行评审。每份报告分值满分100分,每份报告的实际得分为3位专家评审分数的平均值,2份报告的得分之和即为报告总得分。报告总得分按百分制折算(×0.5)后即为机构参加报告盲评活动的最终得分。

二、盲评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等级

综合评分

备注

1

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甲级

92.1

 

2

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

乙级

91.8

 

3

江西华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乙级

80.6

2份控评参评

4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乙级

80.0

 

5

九江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乙级

73.4

 

6

江西省赣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70.5

1份控评参评

7

上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69.5

 

8

江西省矿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69.0

 

9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68.8

 

10

江西联安职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68.7

 

11

新余安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67.5

1份控评参评

12

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67.3

 

13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

有限公司

丙级

64.6

2份现评参评

14

江西省宜春市龙翔职业卫生

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64.3

 

15

江西景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62.9

 

16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59.7

1份控评参评

17

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58.8

 

18

景德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44.7

2份控评参评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指导意义不大。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分析与评价存在缺陷。

大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调查不细致,工程分析不深入,甚至存在明显遗漏。表现在:原辅材料描述不完整、有缺失;劳动定员不全、前后不一致;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未按工艺进行识别、存在错漏项,未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描述不完整、不清晰;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描述不清,缺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条件的描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不清晰、不准确。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和评价不全面、不具体。评价报告仅采用标准条款对照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来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对于设施设置的具体地点、所选设施的种类、性能参数是否合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是否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等未进行检测和评价;个体防护用品配置数量及参数描述不清,符合性分析与评价不具体;缺乏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描述,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描述不详。 

(三)提出的措施及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针对所有评价的不符合与基本符合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措施与建议泛泛而谈,建议增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给出设置的具体地点、种类、技术要求,补充的管理措施缺少具体内容和执行要求。

(四)评价结论不明确。预评价报告未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进行恰当的分析,未对建设项目采取防护设施及建议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作出预测;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未对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职业病防治效果进行分析,未明确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照评价报告中修订及批注意见、评分表中扣分项,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

(二)各机构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B-2014-00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B-2014-003)开展工作,配齐配足工程技术、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做好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性能参数检测,做到定性判断明确、定量分析准确。要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针对性、具体性、可操作性以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风险可控。

(三)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评价报告盲评工作,对此次盲评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完善。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过程控制,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注重强化职业卫生评价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执业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