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稳步推进 结构优化任重道远——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分析

28.03.2016  10:08

  2015年,我省深入贯彻《江西省2013—2015年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产业实现了稳步增长,文化制造业继续居于主导地位,地区发展特色鲜明,社会就业有效促进,但结构调整仍需努力。快报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文化产业继续呈现快速发展良好势头,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数量达855家,较2014年增加29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8.19亿元,同比增长12.9%;吸纳就业人员19.18万人,同比增长8.8%。

 

  一、发展特点

 

  (一)文化制造业居主导地位。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557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6.13亿元,同比增长13.6%,占规上文化产业比重超过八成,达85.7%;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250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16亿元,同比增长10.7%,占全产业的8.3%;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48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89亿元,同比增长6.1%,占全产业的6.0%。

 

表1:2015年三上文化产业基本情况

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单位数(个)

2014年

2015年

增长(%)

2014年

2015年

增加

合计

1495.32

1688.19

12.9

826

855

29

规上制造业

1272.69

1446.13

13.6

535

557

22

限上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96.01

101.89

6.1

48

48

持平

规上服务业

126.62

140.16

10.7

243

250

7

 

  (二)内资企业主体地位突出。2015年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855家,其中内资企业数为763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比重近九成,达89.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4.66亿元,占全产业的8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2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08亿元,分别占全产业的7.3%和11.4%;外商投资企业30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45亿元,分别占全产业的3.5%和6.5%。值得关注的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内资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共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5.81亿元,占内资企业的71.9%。

 

表2:2015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基本情况

项  目

绝对数(亿元)

比重(%)

企业数

主营业务

收入

企业数

主营业务

收入

   

855

1688.18

100.0

100.0

  内资企业

763

1384.66

89.2

82.0

    国有企业

26

20.99

3.0

1.2

    集体企业

7

4.29

0.8

0.3

    股份合作企业

3

8.58

0.4

0.5

    国有独资公司

14

76.04

1.6

4.5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53

473.10

29.6

28.0

    股份有限公司

36

76.78

4.2

4.5

    私营独资企业

58

148.39

6.8

8.8

    私营合伙企业

11

22.85

1.3

1.4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31

522.71

38.7

31.0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0

27.64

2.3

1.6

    其他内资企业

4

3.28

0.5

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2

193.08

7.3

11.4

    合资经营企业

11

71.92

1.3

4.3

    港、澳、台商独资企业

50

121.10

5.8

7.2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0.06

0.1

0.0

  外商投资企业

30

110.45

3.5

6.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4

52.09

1.6

3.1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

19.87

0.1

1.2

    外资(独资)企业

14

33.59

1.6

2.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4.89

0.1

0.3

 

 

  (三)骨干行业贡献突出。一是从行业大类看,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的有四个,分别为文化用品生产677.21亿元,同比增长14.6%,占全产业的40.2%;工艺美术品生产393.38亿元,同比增长13.6%,占全产业的23.3%;文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321.32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全产业的19.1%;新闻出版发行服务100.79亿元,同比增长9.1%,占全产业的6.0%,合计1492.71亿元,占全产业的88.6%。二是分行业小类看,我省优势产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对文化产业快速增长贡献突出。排名前四的依然是印刷复制服务、工艺美术品的制造、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文化用纸的制造,且四个行业小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均超百亿元,分别为317.50亿元、311.62亿元、249.32亿元、110.61亿元,合计989.05亿元,同比增长11.3%,占全产业的58.6%。

 

表3:2015年三上文化产业十大类别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比重( %

合          计

1688.19

100

(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100.79

6.0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22.54

1.3

(三)文化艺术服务

8.67

0.5

(四)文化信息传播服务

1.27

0.1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29.13

1.7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41.62

2.5

(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393.38

23.3

(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321.32

19.1

(九)文化用品的生产

677.21

40.2

(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92.26

5.5

 

  (四)地区发展各具特色。一是从总量上看,南昌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9.29亿元,排在第一,同比增长6.9%,占比23.7%。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的地区还有九江229.32亿元,同比增长31.3%;萍乡214.68亿元,同比增长16.3%。二是从增长速度看,增长最快的是鹰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30亿元,同比增长33.9%;超过全省平均速度的还有九江、新余、萍乡、景德镇增速分别为31.3%、17.8%、16.3%、13.9%。

 

表4:2015年三上文化产业分地市基本情况

分类

单位数

主营业务收入

绝对值

(家)

2014 年增加

绝对值

(亿元)

2014 年增长( %

占比( %

 

855

29

1688.19

12.9

100

158

-2

399.29

6.9

23.7

景德镇市

48

-1

118.46

13.9

7.0

83

1

214.68

16.3

12.7

94

5

229.32

31.3

13.6

17

-2

60.91

17.8

3.6

25

9

29.30

33.9

1.7

107

3

148.72

9.3

8.8

98

8

178.85

9.5

10.6

94

-1

151.30

11.5

9.0

62

4

56.37

9.9

3.3

69

5

101.00

2.5

6.0

 

  (五)社会就业有效拉动。2015年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共吸纳从业人员191836人,较去年多吸纳就业人数15456人,同比增长8.8%。其中规模以上制造业共吸纳152099人,同比增长8.4%,占全产业的79.3%;限额以上批零业吸纳7599人,同比增长28.0%,占全行业的4.0%;规模以上服务业吸纳32138人,同比增长6.9%,占全产业的16.8%。分行业看,就业规模最大的是文化用品的生产,就业人员为72370人,占全产业的37.7%;其次是工艺美术品的生产38507人,占全产业的20.1%;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26281人,占全产业的13.7%。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文化供给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省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主要以文化制造业为主,文化服务业和文化批发零售业仅占全产业的14.3%。从发展速度来看,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和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10.7%和6.1%,低于全省12.9%的平均增速,且分别低于文化制造业增速2.9个和7.5个百分点。说明,我省基本文化消费供给过剩且质量不高,能够启迪心智、陶冶心性、满足消费者较高层次精神追求和情感体验的发展型文化消费品,供给数量和质量也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文化服务业和批零业的发展,也抑制了消费意愿和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文化产业数量和规模偏小。从我省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看,虽然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产业规模偏小、总量偏低,在中部排名靠后。以2014年数据为例,我省三上文化产业单位数、资产和营业收入仅高于山西,均列在中部6省第5位,单位数分别比湖南少1544家、比河南少1350家、比安徽少759、比湖北少699家,资产也仅为河南的38.4%、湖南的42.2%、湖北的52.4%、安徽的57.8%,营业收入不到湖南的一半、仅河南的54.8%。

 

表5:2014年中部六省三上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

 

 

  西

 

  西

 

 

 

江西占全国比重

单位数(家)

45799

359

1585

826

2176

1525

2370

1.8%

业务收入(亿元)

73841.02

207.81

1796.21

1501.99

2741.79

1626.10

3140.39

2.0%

资产(亿元)

69406.44

346.93

1618.10

934.64

2431.80

1784.11

2213.95

1.3%

 

  (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足。目前我省主要依靠印刷复制服务、工艺美术品的制造、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文化用纸的制造等传统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诸如互联网信息服务、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软件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等行业发展滞后。

 

  三、几点建议

 

  (一)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真正能够满足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质量;能够激发消费者持续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是供给数量,而是供给质量。因此要提高我省文化供给质量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遵循市场规律和文化需求特征,鼓励增产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严格控制产品同质化倾向,积极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文化价值、艺术品位,更新产品开发理念、创意和内容。通过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增强我省文化供给的有效性,创造和满足文化消费需求。

 

  (二)调整产业结构。由以传统文化产业为主,转向以智力服务、旅游产业、传媒产业、信息产业为重点的结构调整上,重点发展新闻传媒业、图书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演出业、旅游业、体育健身业、会展业和艺术品业等。在产品结构上,切实做到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面向需求,以需求拉动生产,开发产品种类,增加服务品种的设计,使产品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

 

  (三)培育新的增长点。紧抓新的文化需求,新兴文化产业为发展重点和新的增长点,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产业、新兴技术,大力发展文化信息开发、精品文化旅游、多样化继续教育、文化体育、软件开发、休闲娱乐等,推动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四)整合文化资源。要做大做强我省文化产业,就必须以需求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重新整合文化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应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引导新闻传媒、图书音像、文化信息、文体赛事、文娱演出、美术工艺等行业进行深度整合,实现跨行业、跨地区的规模扩张,组建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打造规模化、集约化、复合型的文化产业集团,着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特色文化产业,打造文化领军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力争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撰稿:冯晓晖

 

  审核:刘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