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16.07.2020  20:36

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唯一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旴江医学、建昌帮发源地,素有“文化之邦”“才子之乡”“名中医之乡”美誉的江西省抚州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下设“三系四部”(医疗系、药学系、护理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医学基础部、公共基础部、成教部),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校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当前,学校正围绕建院升本的目标,沿着建设“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学生有作为”示范性中医药高等学校的道路阔步前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0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职位表

备注: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6日至7月25日下午5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登录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rc.huiqicai.com,平台二维码:


 


1.登录平台进入专题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报名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时只审核基础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补报。

4.为确保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者,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人员在2020年7月29日至7月30日登录招聘考试管理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31日上午笔试),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2.笔试包括辅导员职业知识和申论两部分。笔试的两部分内容为《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规定的“职业知识”相关内容(见附件链接)。

(二)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抚州市人社局(http://rsj.jxfz.gov.cn/index.html)、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jxtcms.net/index.php)官网公布。
        2.拟入闱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报名表》。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聘考试管理平台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四)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零分为无效成绩。成绩将在抚州市人社局、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抚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明确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抚州市人社局、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学校明确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对在聘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视情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的处理。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94-8222370

监督电话:抚州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794-8330912。

招聘考试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3725006995?(刘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链接: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 /htmlfiles/moe/s7060/201404/167113.html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