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昌九户口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

10.10.2013  11:18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0日电  本网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今年内,昌九户口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

  据了解,统一昌九城镇落户条件,指的是公安机关分市辖区落户、所辖县(市)落户、人才落户三个层次,依据职业、住所、学历、职称等,分别明确了在市辖区登记城镇常住户口的5个条件、在所辖县(市)登记城镇常住户口的2个条件和有关人才登记城镇常住户口的4个条件,凡符合相关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含离异)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双方父母(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在南昌市、九江市登记城镇常住户口。而凡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者、农民工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农村籍义务兵和士官、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合法住所的、回国定居华侨、具有国家承认的技能性人才等符合条件的人均可登记城镇常住户口。

  统一昌九户口迁移条件,实行昌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服务,指的是凡具有南昌市、九江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在南昌市、九江市辖区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可直接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一站式”办理。而南昌、九江两市户籍人员可在辖区任一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指的是凡具有南昌市、九江市户籍的常住人口,急需用证的,可在南昌市、九江市辖区内任一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以上户籍新政在今年内均可全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