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积极组织开展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16.08.2016  23:11

  为做好今年宜春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根据《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计字【2016】46号)要求,宜春市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县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指导相关县做好试点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主旨是着力探索产业融合新模式,着力培育产业融合新主体,着力创新产业利益联结新机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明显提升,试点融合模式有农业产业延伸型融合、农业产业集聚型融合、农业产业循环型融合、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和农业产业渗透型融合等,申报县须具备产业基础良好、发展思路清晰、主导产业明确、产业融合相对成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良好,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产业融合发展等条件,申报程序上经过逐级上报,省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组“竞争立项”并公示确立最终名单后批复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资金每个试点县(市、区)600-1000万元。试点县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宜春市自2015年起开始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2015年高安市成功申报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