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压惩治贪腐 2014年判处犯罪分子3599人

30.01.2015  19:55

中新网郑州1月30日电 (韩章云)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河南省依法严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全年判处犯罪分子3599人。

1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总结道,在治贪反腐方面,2014年河南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案件2508件,判处犯罪分子3599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23人,处级干部164人。

张立勇同时总结了一批2014年社会影响大、民众关注度高的典型贪腐案件的判决情况。

以受贿罪判处广东原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洛阳市高新区原管委会主任王忠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河南省委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平顶山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新生、郑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焕成无期徒刑。判处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有期徒刑十九年。

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安阳市原市委书记张笑东无期徒刑;以贪污罪、受贿罪等一审判处“房妹”案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此外,河南省各级法院还依法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审结案件797件,判处犯罪分子1316人。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张立勇引用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名言强调,2015年,河南省各级法院将继续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保持惩贪治腐高压势态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