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将审21年前海南焚尸案 被告曾被判死缓

29.04.2015  21:12

京华时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最高人民法院”昨天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

1994年11月2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告发陈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要其搬走,陈满遂起歹念。1992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拿菜刀朝钟某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后陈满将煤气罐搬到钟某卧室门口并点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满死缓。之后,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在海南省高院作出判决后,陈满坚持喊冤。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复查认为,海南省高院对陈满案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并于今年2月1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8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齐本案卷宗。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