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30.04.2015  17:09

  赣商务服贸函〔2015〕8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诚信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精神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促进商贸服务业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商贸服务业的服务水平,2015年,商务部继续在全国商贸服务领域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在巩固往年“贯标准”、“树典型”、“学先进”基础上,突出“践诚信”主题,重点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建设诚信制度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完善法规、标准为保障,以营造良好诚信环境为出发点,把优质服务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商贸服务领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健全商贸服务业诚信体系,提高商贸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和满意的服务。

  二、活动内容

  1.建立诚信制度。各行业协会要建立会员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程序,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要鼓励重点企业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和服务质量追踪回访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全程信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可持续的诚信发展模式。

  2.完善诚信标准。各行业协会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研究制订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诚信服务意识和能力;根据行业特点,制订行业诚信公约、服务流程和质量标准、企业信用档案标准、纠纷处理规范等,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行为。

  3.建立诚信平台。各行业协会要逐步建立会员企业、从业人员、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信用档案,完善协会信用平台。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的供应商、员工、客户及服务追踪、纠纷处理等信用档案,健全企业自我约束信用平台。

  4.开展诚信评价。建立各行业协会会员评价体系,根据行业特点,制订信用评价指标,建立信用评价平台,开展信用评价。各行业协会的门户网站,完善大众点评功能,开展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估。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逐步完善各行业的诚信评价体系,通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行业信用水平提升。

  三、进度安排

  2015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从5月开展到12月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

  1.学习动员阶段(2015年5月—6月):各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行业协会要组织学习《商务部关于开展2015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全面领会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开展活动的精神实质;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行业协会制定2015年开展商贸服务业活动的工作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于6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2.宣传学习阶段(2015年7月—10月):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组织当地行业协会,加强信用宣传;省级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研讨会、交流会、会员大会、技能大赛等平台,组织开展“诚信公约”、“诚信宣言”、“诚信兴商宣传月”、“优质服务诚信行”、诚信图片展等,扩大优质服务活动的影响力;住宿、餐饮和美容美发等行业要重点关注涉及的食品及产品安全等问题,家政、维修服务和沐浴等行业要重点关注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等问题,摄影、洗染等行业要重点关注服务纠纷处理等问题;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行业技能竞赛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宣传诚信服务的重要性。

  3.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2月):2015年12月20日前,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行业协会对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当地各行业协会积极性,组织广大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活动。

  2.各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工作的特点与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消费者需求,通过系列活动提高员工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真正达到以活动促提高、促改进、促发展的目的。

  3.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贯彻信用法规和标准,加强诚信教育,发布信用标准成果,宣传守信典型案例和行业技术能手、服务标兵、劳动模范、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重点宣传以诚信取胜的知名企业和先进个人,推出一批诚实守信知名典型和诚信标兵,让诚信文化深入人心。

  4.在优质服务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和挖掘优质服务的典型事例,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推广工作经验;要明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和企业的信息沟通。同时,将活动组织方案、总结等,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供学习交流。通过学习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学习掌握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业务素质;通过宣传各行业中的先进人物,在全行业、全社会大力弘扬其先进事迹,提升行业的社会认可度;通过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学先进、赶先进”,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5.要充分认识商贸服务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优质服务活动结束后,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将商贸服务业诚信建设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常抓不懈,努力使商贸服务业的诚信水平大幅提升。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联系人:徐芳

  电话:0791-8624654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