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30.05.2016  11:15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全国352个样本县统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和艺术两个学科质量监测。我省南昌市东湖区等12个县(市、区)被国家抽样确定为监测样本县。5月26日,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对12个样本县开展义务教育监测工作。当天上午,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汤赛南一行深入南昌市东湖区、南昌县样本校巡视指导监测工作,现场查看监测工具保密、监测现场组织、样本学生点录、监测教室秩序以及各类监测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