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申报即将启动,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的申报时间和申请条件汇总如下:
NO. | 项目名称 | 网上申报时间 | 申报条件 | 留学资格有效期 |
1.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面上项目) | 2016.1.5-15 | 1.高访不超过55岁,普访不超过50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 2.已获国外学术机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2016年12月31日 |
2. | 地方合作项目 | 2016.4.6-20 | 1.普访不超过50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 2.已获国外学术机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2017年3月31日 |
3. | 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 2016.4.6—20第一批 2016.9.20-30 第二批 | 1.访问学者不超过45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 2. 已获国外学术机构正式邀请函; 3. 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2016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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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英语教师进修项目 | 2015.12.15 | 1. 在职英语教师; 2. 年龄在35岁以下; 3. 具有大学英语相关本科学位证书; 4. 有雅思成绩者优先。 | 2016年7月 |
5.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针对艺术类人才) | 2016.3.20-4.5 | 1. 访问学者不超过50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 2. 已获国外学术机构正式邀请函; 3. 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2016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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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 http://www.csc.edu.cn/ 进行查询。
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并提醒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的时候,明确派出时间在项目有效期之内。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