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全面做好201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02.04.2014  18:32

      日前,赣州市水利局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做好201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并进一步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水利局和工程参建各方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准备,进一步提高在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安全度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
      二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建项目的防汛工作要纳入当地整体防汛工作体系,服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项目法人要负责组织、协调参建各方具体落实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组织制定防汛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根据批准的安全度汛措施,备足防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严格落实抢险队伍,对破坝及穿堤尚未完工,影响安全度汛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有人24小时值守工地。监理部要按合同约定,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度汛措施,并督促其按批准的安全度汛措施做好防汛工作,同时设计单位负责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确保质量,抢抓进度。参建各方必须牢记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要统筹安排,周密布置,特别是要督促施工单位尽最大努力增加人员和设备,抢抓有利天气,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能在汛前完工的力争汛前完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备足防汛物质,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上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四是认真排查,限期整改。各地要特别重视在建工程尤其是破坝及穿堤施工项目,新加固堤段等防汛薄弱环节的巡查和运行调度,逐座、逐段进行施工质量和进度巡视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消除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
      五是完善度汛方案,确保安全。要根据近期天气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做好可能发生危及大坝、堤防安全的应对准备,要从防汛责任、抢险队伍、物资储备等方面,进-步细化、完善防汛方案,做到科学防范,沉着应对,切实可行,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对已破坝施工水库,要完善工程措施,确保汛期大坝安全,并且汛期一律停工;对需破坝施工但还未破坝水库,汛期一律不能破坝,待汛后再破坝施工;对在近两年除除加固过程中实施过破坝施工的完工水库,要限制水位运行,同时加强观测,以确保工程安全。
      六是严守防汛纪律,建立汛情通报制度。各参建单位要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和市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防汛职责。尤其是停工的在建工程,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防汛离岗和失职、渎职、巡查不力或违反其他防汛纪律造成防汛工作事故和损失的,一经查定,将严肃依法依纪给予责任追究。要高度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重大汛情、险情和紧急情况,必须迅速向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