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最低消费”消失了 可“套餐消费”的马甲出现了[图]

13.01.2015  22:20

  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可是省城年夜饭预订早就开始了,一些饭店包厢一间难求。1月8日,省城市民张先生发现一个怪象,在饭店预订年夜饭都被要求选择套餐,每种套餐都设置了最低消费。

  据悉,去年11月1日起生效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套餐消费是否等同于最低消费?省城律师认为,饭店让消费者按套餐要求消费,此举的确不合法理。

  ■现象

  订年夜饭只能选套餐

  马上过年了,由于忙于工作,直到1月8日,省城张先生才想起置办年夜饭的事。以前每年都是在家里团聚过年,从早忙到晚,一家人挺累的,所以今年妻子提议到饭店吃一顿团圆饭。

  8日上午,张先生在自家附近几家饭店咨询了一番,可是每家饭店都是拿出一本菜单让张先生按照上面的套餐选一种,价格从800元至1600元不等,套餐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张先生想单独点菜,遭到店方拒绝,店方称只能按饭店设置的套餐消费。对此,张先生很不满,他觉得这就等同于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

  8日上午,记者来到老福山立交桥下一家饭店,只见店门口摆放着“预订年夜饭”的海报。大厅一名工作人员称,年夜饭有多种套餐,但包厢的价格要比大厅的价格高些,顾客可以更换套餐里的个别菜品,套餐价格从600余元到1600余元不等。

  在新溪桥旁边,记者看到一家饭店也是如此。该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年夜饭只能选套餐消费,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多数饭店都是如此,这也是多年来形成的一种行规。

  ■律师

  “强制套餐”不合法理

  针对年夜饭只能选择套餐一事,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市民曹先生认为,商家以套餐方式设立年夜饭门槛,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套餐还规定了菜品数量,很容易造成浪费,有悖于勤俭节约和文明健康消费的观念。

  省城何律师认为,新版《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于去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作出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或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年夜饭只提供套餐服务属于一种强制性消费,的确不合法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省城12315热线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处理过年夜饭套餐一事,如果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自由选择。另外,商家要向消费者明确套餐菜品的种类、数量、含量以及价格等,以免发生消费纠纷。

  ■调查

  未见天价年夜饭

  记者采访发现,到目前为止,省城多数饭店大年三十当天的中午、晚上包间已订完,只有大厅还有一些位置。“从中秋节就开始预订了,不到一个月,包间就几乎都被订完了。”一家连锁饭店的工作人员称,年夜饭预订都是赶早不赶晚,甚至有个别老顾客吃完年夜饭就把下一年的年夜饭给预订了。

  年夜饭预订火爆,价格与往年相比是涨还是跌呢?

  8日,记者从多家餐饮企业了解到,今年的价格和去年差不多,相对还是平稳,而且普遍以大众消费为主,并没有出现所谓的天价年夜饭,中低档饭店每桌在600元至1700元之间。

  文/图 江南都市报记者欧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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