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3-2015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5.09.2016  03:10

  近日,从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2015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赣教就字[2016]5号)、《关于表彰全省2013-2015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教就字[2016]6号)中获悉,我校在江西省2013-2015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校”,并荣获“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也标志着我校连续12年获此殊荣。

  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学校毕业生就业评估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会议,学习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评估指标任务,明确评估工作内容,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的通力协作下,招生就业处积极准备、精心安排、认真总结、稳妥有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获得了省教育厅评估专家组的一致认可。

  荣誉是责任,我们要以此次就业评估为新的起点,按照“两翼齐飞,一创两化”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就业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打造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构建全程化的服务网络为依托,以高质量就业为宗旨,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思维统筹规划各项就业工作,在加强就业精准帮扶上多下功夫,在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上多做文章,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与企业、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广开就业门路,破解就业难题,确保就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人才培养与就业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文/刘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