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08.03.2017 00:02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近日,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传来喜讯,省政府法制办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积极作为,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年度改革任务,一批改革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有力推动了政府法制事业发展。
据悉,根据《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精神,省委改革办牵头对各地各部门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经研究确定5个设区市、16个省直A类单位、3个省直B类单位、7个省直C类单位为2016年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省政府法制办作为C类单位被表彰。(熊斌)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8.03.201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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