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单位

21.07.2017  12:30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赣教办函[2017]116号)文件,通报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我校被评为优秀单位。 
  2016年,学校节能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节能设施资金投入,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今后,学校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节能工作任务,使学校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