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省农业厅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
近日获悉,我院被农业厅节能领导小组授予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廖冬如、吴淼生两同志被评为农业厅公共节能先进个人。
2013年度,学院按照厅节能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建设节约型学校”活动,广泛宣传,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到2013年末,全院总能耗134.0103(吨标煤),同比下降26.53%;人均能耗0.04012(吨标煤),同比下降23.4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00106(吨标煤),同比下降3.2%。主要能耗完成了农业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后勤管理处在总结成绩时认为,成绩的取得源于学院的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和全体师生节能意识的提高。
学院重视,宣传到位,是做好节能工作的前题。
我院十分重视节能工作,一把手为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对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研究,责成学院节能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的宣传主题,开展了张贴节能图片、食堂光盘行动、绿色回收等活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张贴“随手关电”标识,在卫生间张贴“节约用水”标识。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全院师生节能和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了人人懂得节能,人人参与节能的氛围。
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是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保证。
学院围绕节能目标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节能降耗措施,并认真抓实落,采取“勤检查、勤督促、勤维修,控电、控水、控油”这三勤三控措施,有效地杜绝了浪费能源的现象。如在教室、寝室、公共场所、休闲场所及校园路灯实行定时送电,娱乐场所的景观灯除节日或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送电。学生放假后部分路段关闭路灯电,学生公寓、教室及实训场所在学生放假后全部关水关电(因生产、科研需要的除外)。
淘汰高耗能设备,选用节能产品,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基础。
按照上级节能要求,学院在更新能耗设备方面,尽可能选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基本使用了节能型灯具。在教室、寝室、办公室陆续使用T8细管径高效节能荧光灯,比原来的灯管每根每小时节约4W电。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学生公寓安装了节能开水机和空气能洗浴室。从去年6月份开始,果断停用了耗能较大的生活锅炉。
“一年来的节能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学院节能任重道远,学校要发展,能耗就可能会增加,要完成每年能耗下降4%的任务,非常艰难。但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节约1度电、1滴水、1升油做起,自上而下,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吴淼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