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局被评为全省“十二五”暨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省直单位

08.06.2016  11:18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赣府厅字[2016]47号),我局被评为全省“十二五”暨2015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省直单位。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指导,以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局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局机关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16.44%、28.25%、24.02%,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为全社会节能减排作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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