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30.03.2016  13:00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为规范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6]82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全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备案企业


  2016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省商务厅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


  二、业务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前。


  三、业务备案操作流程(与往年相同)


  1、登录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 )。


  2、点击页面左侧系统管理第三行“企业业务备案”链接,输入企业经营代码和数据年度“2015”,进入《业务备案表(三)》页面。


  3、按内容所示如实填报,审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同时页面产生的随机验证码即为打印编号。


  4、点击页面左侧系统管理第四行“业务备案表打印”,输入打印编号,打印《业务备案表(三)》。


  5、如需重新填报或更改数据,可重复以上步骤。


  6、核对无误后,请于4月15日前将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业务备案表(三)》、企业法人代表保证书及企业经营情况总结报送至省商务厅(服贸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业务备案企业严格按照《国际货运代理统计导则》(GB/T 22152-2008)要求填写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


  2、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备案,如不办理,将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如在接受相关机构或客户查询时,企业经营状态视为“非营运状态或不详”。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并督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认真及时完成业务备案,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尽可能为其业务备案提供便利。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联系。


  联系人:李莹,电话:0791-86246456,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一路5号105室,


  邮编:330046。


  附件:《江西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名单》见纸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