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

25.02.2016  15:58

 

赣直工字〔2016〕3号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工会联合会:

为做好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编报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

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编报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年度决算工作,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完整。

1、决算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外开支不得列入决赛。

2、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年终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等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通过清查,明晰产权归属和工会财产分类,全面反映工会资产的真实情况,做到账账、账物、账卡相符,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3、认真核对各项收支款项,及时对账结账,结清上解款项。

4、认真清理往来款项,积极催促归还应收款项,抓紧结清应付款项。

5、决算报表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关于编制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全面编制各项收入,科学、合理、有效安排各项经费支出,不断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为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2016年工会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能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一)关于收入预算的编制

1、会费收入要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会费收缴率要做到100%。

2、拨缴经费收入要依据2015年本单位建会会员人数(参照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信息采集数据、年报统计数据)和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合本单位人员实际增减因素编制。

3、行政补助收入可根据本级行政已经确定的预算指标、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等因素编列。

4、其他收入要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列。

(二)关于支出预算的编制

预算支出的编制,要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各项支出预算要具体到项目,具体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职工活动支出预算的编制。要适应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需要,确保工会工作有序开展。

2、工会维权支出预算的编制。要着重用于困难职工帮扶、职工维权、送温暖等工作支出,体现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经费使用方向。

3、业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加大职工技能提高、工会干部培训、劳动竞赛的投入。

4、资本性支出的预算编制。如需上报上级工会批准的项目,在上报预算表的同时,需由本级工会形成正式文件报请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批准,凡未请示的不得列支。

5、事业支出的预算编制。无所属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会不得列支。

6、其他支出的预算编制。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正确编制,杜绝不必要的支出。

各单位的预算草案,由工会财务人员编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审批。上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要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预算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各单位应严格在预算内安排支出。

三、其他要求

1、编报要求

省直各单位工会要认真填写报表,做到不漏项。报表上报前,有关领导签字盖章手续必须完备,以示有关责任人对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报送要求

请省直各单位工会于3月31日前,将《2015年度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2016年度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采用A3纸张,横向打印(均为2份)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电子报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田晓宇、李萍;联系电话:0791-88912879、88910149。

附件:

1、2015年度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

2、2016年度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