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14.05.2015  16:31

各设区市政协,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了促进政协新闻宣传工作,表彰政协宣传方面的优秀作品,同时为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政协好新闻评选,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上半年开展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要求

  1、下列新闻单位刊播的新闻作品有资格参评: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全国政协、省政协、设区市政协机关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

  2、刊播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作品应反映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作用的内容;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应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制作精良,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等。

  4、参评项目为三大类,共13个子项,具体要求如下:

  (1)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类(4个子项):

  消息,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下同)。

  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但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以作品总篇目和字数计。

  (2)广播电视作品类(6个子项):

  消息,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评论,广播电台述评性节目,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电视台述评性节目,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

  专题,广播电台作品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电视台作品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平均单件作品控制在8分钟以内。

  现场直播,指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

  (3)网络作品类(3个子项):

  评论,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

  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时间控制在1小时30分钟之内。

  二、参评作品的数额

  1、各单位推荐作品具体数目已列数额分配表中。

  2、各设区市新闻单位参加评选的范围,由设区市政协办公厅(室)决定。

  3、如超额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三、推荐办法

  1、中央驻赣新闻单位、省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2、设区市、县(市、区)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设区市政协办公厅(室)组织初评后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3、省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以及政协好新闻评委,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作品。

  4、作者人数:所有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写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广播电视专题、现场直播、访谈;网络专题、访谈等的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5、责编人数:除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责编人数超过3人须署名集体编辑外,其他参评作品的编辑人数不超过2人。

  6、中央驻赣有关新闻单位、省新闻单位和各设区市必须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数额推荐参评作品,推荐5篇以上稿件的单位,必须有1篇网络作品。

  四、报送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须通过邮寄报送1份原件和1份相关表格,表格可在江西政协新闻网公布公告栏目下载。同时,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

  2、原件包括文字作品和音、视频光盘。表格共3张:《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和《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参评。

  每张音、视频光盘只须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参评项目。

  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现场直播、访谈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品超过4000字的,应附1篇代表作。

  报送原件和相关表格,须在5月2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省政协办公厅宣传信息处(地址:南昌市叠山路511号,邮编:330008,联系人:骆彩虹,联系电话:0791-86832561),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所有推荐表、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音、视频作品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 。

  参评作品电子版由推荐单位按要求统一制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单位\设区市政协好新闻推荐作品),在5月22日前(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五、奖励

  1、评选按报纸、通讯社、期刊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网络作品三大类,分别各设一、二、三等奖。三大类项共获奖数额:一等奖不超过8篇,二等奖不超过12篇,三等奖不超过20篇。

  各类项的奖项数额,可视参评作品的实际情况,在获奖总数内作适当调整,由评选委员会决定。

  作品获奖坚持精品原则,宁缺毋滥。

  2、获奖者由省政协办公厅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发给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作品的编辑获得编辑奖,发给证书。

  3、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江西政协新闻网上公布。

  附件:

      1、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2、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

  3、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4、江西省2014年度政协好新闻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

  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江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5年5月6日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