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表彰2013-201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28.09.2014  11:40

2013年以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森林防火“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的《2013-201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各项任务。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检查考核并报省政府同意,2014年9月23日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对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其中:九江市政府荣获一等奖,鹰潭、南昌市政府荣获二等奖,宜春、萍乡、景德镇市政府荣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