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同意组建2014 年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培育基地的通知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同意组建 2014 年度江西省重点
实验室 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培育基地的通知
赣科发财字〔2014〕176号
各有关省直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省直管县(市):
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加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快创新型江西建设,根据专家可行性论证意见,经研究,现决定将江西省口腔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等20个重点实验室列入2014年省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见附件1),江西省智能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1 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1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见附件2),江西省固体微结构重点实验室等7个重点实验室列入2014年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组建计划(见附件3),江西省集成化节能起重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18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1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组建计划(见附件4)。
1.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根据专家论证后确定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运行机制、组建经费预算等组建方案内容(组建年限为三年),认真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6份报送我厅。
2.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认真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建设期一般为二年,组建期满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3.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我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重要性。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研发平台的科技投入等支持,并通过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的管理委员会,加强其组建过程的管理和指导,并及时向我厅报告组建情况。
4.各有关依托单位在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的组建过程中,要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申报书》和《计划任务书》有关内容,加强管理,增加投入,确保人、财、物的及时到位与合理使用,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引进、集聚和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在着力提高新建研发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工程化、产业化能力的同时,注意提高其科技合作和开发服务能力,增强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本技术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使其成为我省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为江西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附件:1.2014年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表
2.2014年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表
3.2014年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组建项目计划表
4.2014年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组建项目计划表
江西省科技厅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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