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09.10.2014  16:33
 

 

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办、组织部):

为全面总结省直机关2014年度机关党的工作,表彰先进,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创先争优,现就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办、组织部)。

二、考核内容

根据《2014年全省机关党的工作要点》,主要包括 “党建工作责任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争创一流工作”、“重点工作”等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指标见《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指标评分表》(附件1)和《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考核测评评分表》(附件2)。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采取在线考核、党员测评、实地考核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在线考核分占 40%,党员测评分占 10%,实地考核重点工作分占50 %。

1 、在线考核。 按照《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和《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评分表》规定,由厅局上报评分和工委职能部门评分。

2 实地考核。 由工委领导、工委职能部门人员和网络区召集单位专职副书记组成考核组,对网络区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时间安排2015年1月上中旬。

第一步:述职。被考核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向本单位机关党员进行党建工作述职;

第二步:党员测评。一是对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测评;二是对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对象为参加述职会的本单位机关党员(机关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一般不少于机关党员数的75%;100人以上的不少于70%);

第三步:按照《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工委根据在线考核、党员测评和实地考核重点工作情况,研究确定201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特别优秀奖、优秀奖单位和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按被考核单位总数60%的比例,根据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受表彰单位数,其中,10%为特别优秀奖,50%为优秀奖。存在厅局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并被开除党籍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不列入优秀单位名单。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

在2015年度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对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特别优秀奖和优秀奖单位进行表彰。

2、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成绩纳入2014年度省政府绩效管理“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将在过去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形成单位党委(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抓落实、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配合,上下联动,全面落实综合考核各项工作任务。

2、要坚持标准和原则。要实事求是、准确高效、公平公正,严格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评分。要注意收集机关党建工作的好做法,总结典型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真正通过考核,检验、总结、交流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

3、要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发展。要通过考核,推进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深化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效。

附件: 请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评分表

2、《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