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

13.10.2014  16:51
 

赣直工字〔2014〕31号

 

省直各单位(直属)机关工会、工会联合会: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工作的发展情况,按照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制度的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自9月30日起,开展2014年度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现将《2014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为各级党政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会工作的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各单位请将统计年报的统计结果于2014年10月25日前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张文婷,联系电话:86242424。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4年10月10日

2014 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部署2014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省直机关为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统计年报调查,掌握工会基层和基层以上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更新省直机关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参政议政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对象是省直机关所有的工会组织,包括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多个单位组建的联合基层工会,不包括已经破产、注销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层级在基层工会之上的所有工会组织。

(二)调查时点和时期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4年9月30日。调查数据采集工作从2014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各级工会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

三、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4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4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对外交流工作;(11)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等。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

(一)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本次调查所用的报表由省总工会统一按照全总提供的调查表式印制。各项指标的填报以全总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二)2014年全国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自2010年起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参加调查各单位的统计编码及单位名称随2014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表一并分级下发,由省直工会下发到各单位工会,供省直机关各级工会填报时参考使用。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本年度的填报状态须在报表封面标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2014年调查的单位,其统计编码不再编为他用。2014年新增的调查单位依据《全国工会组织统计编码编制方案》编制核发新的统计编码。

(三)为方便各级单位录入数据、保证编码使用原则,2014年网络版软件中将预制2013年数据的封面信息及部分主要指标,供各单位录入调查表时参考使用,离线工具不提供此功能。

五、调查纪律和质量控制

(一)调查纪律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不得干涉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调查数据。

各级工会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泄露年报调查数据及填报单位相关资料,或将其用于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以外的目的。

各填报单位应当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调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数据。

(二)质量控制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工会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控制数据质量,仔细核查因填报或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的误差,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修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各级汇总单位应将年报汇总结果与上年度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如有变化幅度较大的数据,必须核对、查找原因,并向上级工会作出书面说明。

  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调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各关键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畅。

六、调查组织实施

调查工作由省直机关工会统一部署,各厅局机关工会、直属机关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逐级部署统计年报工作。

2、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请各单位登陆江西机关党建网下载: www.jxjgdj.gov.cn ,工会视窗栏目工作动态内。

3、各级工会的统计年报调查数据汇总结果,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核后上报。请务必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审核无误后正式的数据库文件(.mdb格式)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七、实施本方案的有关文件

依据《2014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见附件1)、《2014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见附件2)实施。

八、注意事项

1、填报单位在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主要指标解释、各种注释及限定填报说明。

2、“基层工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应严格参照“行政区划表”填写。

3、统计编码具备唯一性。请各级工会参照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统计编码分配表,继续延用2010年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统计编码。

4、填报数据必须符合报表规定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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