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18.01.2017  20:46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375号),为加强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动态管理,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省厅将组织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考核,现就2016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二、考核程序


    第一阶段:提交材料


  由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对照《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375号)相关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由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形成初审意见,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初审意见、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报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第二阶段:书面审核


  由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各园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调取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统计数据综合审核。


  第三阶段:实地考察


  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考核组赴各园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核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第四阶段:公布结果


  考核组根据书面情况及实地考察结果,对各园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表彰及奖励


  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排名前6名的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给予5万元支持(对多家园区所在同一个设区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支持不超过10万元)。


  联系人:吴萍 


  联系电话:0791-86246528 传真:0791-862465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