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全面考核2013年度质量兴市工作

20.01.2014  21:26
  为促进全市做好质量兴县(市、区)工作,以质量提升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近日,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及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质量兴市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考核严格按照《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兴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质量兴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突出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四大质量达标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兴市组织机构运行、工作动员部署、目标责任落实、专项经费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宣传贯彻、质量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质量状况分析和质量工作宣传报道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宣传引导情况,同时结合有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提升情况,品牌规划、培育、创建、保护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情况、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根据各地、各单位提供的材料,结合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统一评分。对考核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先进单位,市政府给获奖单位颁发“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奖金;对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单位,要求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