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档案局扎实做好201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07.08.2014  18: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九办字[2012]58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切实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验收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使项目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8月4日,九江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九档字〔2014〕15号),对做好201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布置,一是按时完成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凡列入市发改委发布的210个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档案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登记的项目建设单位,市档案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登记。二是加强项目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要主动与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和开展档案工作,及时进行现场指导,使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三是加强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专项验收工作。近年已建成投产的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项目、民营和外资类项目中的特许经营与基础设施项目,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三个月做好项目档案验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对项目档案未验收或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九办字[2012]58号文件要求提请有关部门不对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评优。造成项目档案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九江市档案局  黄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