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
01.04.2014 12:3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做好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3月26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4]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全省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为365万亩,将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到11个设区市,同时下达了3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督促示范县编制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市本级新增费,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原则上安排地方新增费85%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支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实施方式;与发改委、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办、烟草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等相关考核等。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2-2013年我省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烟草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完成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59万亩,已完成中央下达我省“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1377万亩的47.9%。为做好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2]218号)要求,结合各地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情况和地方新增费返还、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资金情况,遵循“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原则,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达了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1.04.20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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