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21.03.2017  16:11

  近日,住建部安委会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省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具体详细的隐患排查登记台账,实行重大隐患报告、隐患销号管理,切实防范和杜绝深基坑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进一步严格执法。各地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工整顿。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
  ——及时分析总结。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