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 死后一切从简不需任何仪式

20.11.2013  17:34

龚全珍日记选》 /1999年/

10月9日

10月6日,搭便车从南昌回萍乡。到了萍乡后,他们又要用小车送我回莲花,我感到他们工作忙,用公车送我一个人不合适。我坚持搭公共汽车。他们把我送到公共汽车上才离开。下午1点40的车,拖到近3点才正式上路。走了10多里,我感到情况有些异常。我就抱着头,跟着车子滚入10多米高的河底。我看到有的人断了胳膊或腿脚,还有的把牙齿碰掉了,满嘴是血。我从车内爬出来时,浑身都是水和泥沙。还好,我能站起来。我往河岸上爬,坡陡路滑。一位中年人主动扶住我,帮助我往上爬。他教我爬陡坡要趴下身子。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上了岸,并上了救护车,被送进了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我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全身青紫,疼痛难忍。

第二天,院领导把我转移到条件比较好的6病室。那里有2张床,有卫生间。市长、民政局局长、老干局长、交通局长、县里的胡书记、市保险公司的经理都来看我并带礼品。特别是胡书记说了句:“你没出大事真是全县人民的幸福。”这句话让我感到羞愧。 我为县里做的事太少太少。今后为体现生命的价值和报答人民对我的关怀,只有多做好事,为人民奉献爱心。

10月12日

11日,关工委周林桂等都来看我,并送来一张180元的汇款单。是以我的名字写的一篇《我当校外辅导员》文章的稿费。文章不是我写的,我怎能贪人之功?我估计是贺一清写的,应当分给他100元。如他不收,我就会全部上缴关工委。

空气是那样清新,院子里有鲜花树木,生活多么美好呀。大难不死,要高质量地多活几年。

10月17日

我想,这次车祸对我是利多弊少。我仿佛更深刻感到生活的美好。天气好,朋友们对我关心热爱,孩子们对我友好关爱。 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几年,我只知道要珍惜生命的每一天,要笑脸对生活,对每一个人,多为社会、多为别人做点有益的事。虽然我的力量是多么小、多么微弱,但我要尽力而为。

10月24日

红军家属补差的事比较麻烦,但在努力争取。党和政府有此好政策关爱我们这些遗孀,这笔钱,我将用于发展老人享有幸福晚年的事业。我不想发财,也不贪图个人享受,更不想为子孙后代留什么遗产,只是想为老人和贫困的孩子尽点义务。

10月28日

如果不想在世界上虚度一生,那就要学习一辈子。”——高尔基

10月31日

省里来了医疗队,来看我。队长说:“我们不断向职工战士宣传甘祖昌无私奉献的精神,促使医院不断发展。近段时间,我们已派出3批医疗队支援县里医疗水平。”他欢迎我去医院检查身体,将免费提供服务。我听了感到莫大的欣慰,真想不到还有人纪念祖昌,继承他的革命精神。

11月5日

街对面一位铁匠死了,天天奏哀乐,热闹非凡。听说至少要热闹一周,搅得四周不安宁,这种陋习应当废除。我要写下遗嘱,以防万一去见祖昌,后事有个交代。

首先,还清欠公荣他们的5000元(两年伙食费)。

其次, 我是一个公民,一个共产党员,死后一切从简,不需任何仪式。死后火化,骨灰撒在玉壶山上,不要坟,不要碑,不必麻烦亲友吊唁。

第三,我没有什么遗产。手头有2万元存款是为治病用的。如有余,留给后代读大专院校的补助,或捐献给县关工委资助优秀的贫困学生。

11月20日

从昨天开始补沙发,越补越觉得破洞多,如有合适的布该做个套子。把旧的破洞补好,再加一件漂亮的外衣,即使放在新房子里也不显难看。

11月27日

前天到萍乡开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会。是中组部表彰的,市里传达会议精神。江西省只有4人获奖,萍乡就我一个,说我一直支持祖昌务农。他病故后,我继承他的遗志,为幸福院老人做义务护理员,辅导孩子们学习,自愿做校外辅导员。介绍得比较实际,得到大家的掌声。我很激动,感到这面铜镜(奖品)有千斤重。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最高奖赏,也是鞭策。 今后我该怎么做呢?继续做义务护理员,做老人的知心朋友,做孩子们的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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