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工作3年才能怀孕 宁夏教育局称规定已撤销

21.03.2014  13:36

近日,有网民反映宁夏石嘴山市一学校出台规定,女教师能否怀孕“学校说了算”。记者18日致电石嘴山市相关部门获悉,学校领导承认错误,这一规定已经被撤销。

在网民展示的这个《石嘴山市实验中学关于教师怀孕的有关规定》中写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规定凡我校女教师,必须在学校工作年满3年后方可怀孕,否则由此产生的产假一律按事假对待(年满27岁的女教师不受此限制)。

18日下午,石嘴山市教育局对此事给予了回应,称经调查核实,实验中学2014年3月17日出台了《关于教师怀孕的规定》。该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教育局已责成该校立即废止该规定,并对学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学校主要领导也已承认错误,立即撤销了此项规定。石嘴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记者 张亮)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