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2011-2013年批而未用土地考核约谈会

29.06.2015  20:51

 

6月29日,受省政府委托,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南昌召开2011-2013年批而未用土地考核约谈会议,通报了批而未用率排名较前的章贡、昌江、崇义、宁都和乐安5个县(区)2011-2013年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用情况,并对5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又林主持会议,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有关负责同志,厅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财务处、不动产登记局、耕保处、征地处、地籍处、利用处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景德镇、赣州、抚州等3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被约谈5个县(区)政府副县(区)长和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干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刘定明指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决策部署,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莫建成副书记多次作了重要批示指示。我们一定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刘定明强调,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节约集约用地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由我省人口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较弱的省情所决定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底全省耕地4630万亩,人均耕地1.02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2%,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耕地中旱地占到一半以上。在现代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发展对土地的刚性需求扩大,土地支撑经济发展的压力加大,就以此次被约谈的5个县(区)而言,3个为山区县、2个区也处于山间盆地,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尤其紧缺,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已成为推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最后,刘定明厅长就下一步做好“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县(区)政府要把提高供地率和利用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摆上当地重要议程。各县(区)国土部门要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好职责;要严格土地供应和利用管理,严把项目用地关,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浪费土地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二是分类消化。从批而未用的检查和分析结果来看,批而未用的类型多样,各县区政府组织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查清批而未用的原因,研究加快土地消化利用的具体措施,分类施策,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落实责任人,制定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整改方案。对用地单位确实无力开发建设的,要主动与企业协商,通过收回土地,重新安排再利用;对确实难于或无法开发建设的地块,又符合区位调整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向省政府申请区位调整;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各县市要作为整改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使用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试点周转指标的,要保质保量完成复垦区工程建设,结合各地实际,加快周转土地的项目推进。国土资源部同意在江西省开展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三项试点,是对江西省特别是苏区的格外关怀和巨大支持,试点政策来之不易,我们一定不要辜负,把试点工作真正做实做好;三是督查问效。各相关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所辖被约谈县(区)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指导,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实行“一季度一汇报”制度,各县(区)国土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上一季度的批而未用土地的消化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经县(区)政府审核后上报省厅。对已依法消化整改到位的,经省厅核查,将报请省政府恢复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

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负责人通报了章贡等5个县(区)2011-2013年批而未用土地考核情况,5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就下一步推进批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利用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