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统一规范营业执照年报提示语确保做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

09.12.2015  20:16

      2015年度企业年报将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开始。从我省2013、2014年度年报情况看,大部分市场主体由于商务繁忙、内部人员流动频繁等原因,容易忽视和错过企业年报。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年报工作的认知水平,避免企业因逾期未报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正常经营,省工商局经征求多方意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决定规范我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上的提示语,统一打印“请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即时信息按规定公示”,通过温馨醒目的提示语,让企业经常看到,牢牢记住年报义务。

省工商局还将通过媒体报道、网络解读、报刊公告、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已掌握的市场主体联络员、法定代表人电话以及邮箱等信息,适时发送年报提醒,提前准备,未雨绸缪,确保2015年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省局企业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