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年教师岗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04.11.2015  17:51


 

关于 2015-2016 年教师岗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15-2016教师岗岗位聘任办法(试行)》(科院发[2015]12号)的精神,我院2015-2016年教师岗岗位聘任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条件

凡取得高教系列职称资格的科技学院各岗位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岗位聘任(校本部编制人员不参加)。具体条件见《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15-2016教师岗岗位聘任办法(试行)》(科院发[2015]12号)。

二、时间进度安排

1、11月4日前下发通知到各单位。

2、11月5日——11月9日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个人报名提交材料。

3、11月10日——11月18日各单位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初审业绩材料(加盖公章)并确定本单位拟聘岗位,公示后将汇总表和个人材料提交学院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公室)。

4、11月19日——11月27日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定聘任岗位名单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5、11月28日——12月2日公示聘任结果,受理群众投诉和个人申诉后结果。

6、12月3日-12月5日结果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三、个人及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1 、个人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个人需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审批表》、《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业绩简表》、《个人业绩材料目录清单》及相关材料至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结束后一并交至学院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 、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各单位按照《各单位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提交材料。

特别说明:个人需自备档案袋装入个人提交的材料,档案袋统一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聘任聘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起止时间为上一聘期(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对于2014年12月31日后新取得或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只能申报相应职称的最低档。

3、除见习期以外的教师,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均要提交材料,重新聘任岗位。

4、专职辅导员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可聘任相应岗位最低档,满足要求可执行教师岗的岗位津贴;管理人员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可聘任相应岗位最低档,但不执行教师岗位津贴。

附件一: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审批表 附件: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审批表

附件二: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业绩简表 附件:附件二: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业绩简表

附件三:个人业绩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附件三:个人业绩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四:各单位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附件四:各单位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五: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聘岗位情况汇总 附件:附件五: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聘岗位情况汇总